文章核心观点 - 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后,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升级与扩围,旨在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显著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促进贸易自由便利与重点产业发展,并为未来税制简化(销售税)改革奠定基础 [1][6] “零关税”政策扩围与升级 - “零关税”商品范围从封关前约1900个税目大幅扩围至约6600个税目,占全部商品税目的比例达到74%,较封关前提高近53个百分点 [2] - 享惠主体从封关前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基本覆盖至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3] - 进口“零关税”商品及其加工制成品可在享惠主体间自由流通,免于补缴进口税收,突破了传统关税监管模式 [3] 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政策放宽 - 封关后,对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政策条件明显放宽 [4] - 放宽享惠企业门槛,取消了鼓励类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限制 [4] - 扩大进口料件范围,将“零关税”进口货物纳入政策适用范围,并优化加工增值计算公式,将海南自产货物价值计入增值部分,使企业更易达到30%增值率 [4] “双15%”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与优化方向 - 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和个人所得税最高15%税负两大优惠政策在封关后继续延续 [5] - 未来将逐步扩大15%企业所得税享惠鼓励类产业范围,目标实现享惠产业负面清单管理 [7] - 计划推动建立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力争将所得税优惠转变为长期性制度安排 [7] - 建议动态优化企业所得税鼓励目录以精准支持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并完善个人所得税高端紧缺人才的认定标准与审核机制 [7] 未来税制简化:“销售税”改革方向 -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封关后将简并增值税、消费税等多税种,在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未来进一步简化税制 [8] - 销售税改革将坚持稳妥有序、分步推进原则,重点需解决与内地增值税制度的衔接问题 [8][9] - 销售税具有仅在最终环节征收、链条短、遵从成本低的特点,被认为适合海南未来以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 [9]
海南自贸港税制有何新变化
第一财经·2025-12-18 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