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江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被罚款5万元
齐鲁晚报·2025-12-18 02:39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四川南江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因在未取得合法开工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实施“粮油现代农业园区道路建设工程”的施工活动,被南江县交通运输局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 [1] -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川1904交罚〔2025〕61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17日,处罚类别为罚款 [1][3] - 公司违法行为被认定为“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1][3] 调查与处罚依据 - 2025年11月11日,南江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育良、李晓菊(原文中另一处为“李晓翔”)接到违法线索移送通知后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验、询问、调取书证及拍摄照片等方式固定证据 [1][3]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并参考了《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3] - 在依法告知公司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后,公司未提出异议 [1][3] 公司基本信息 - 四川南江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邢文喜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922094950604P [3]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红塔大厦18楼,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