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保护装上资金调节“双向阀”
辽宁日报·2025-12-18 01:45
相关资金"双向流动",奖励资金不再普惠,刚性约束更加强力……近日,《辽宁省河流断面水质激 励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全省河流断面水质激励补 偿长效机制建设。 此外,我省还将强力推动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结果"刚性约束"。对检查和管理中发现的项目实施严 重迟缓、激励补偿资金闲置、低效无效等问题,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回资金,实施 更严格的惩罚措施,形成"以实效定资金"的精准激励。 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全省各级财政、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新制定的资金管理办 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完善资金运行跟踪监管机制,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省级 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河流纵断面的水质情况,可以较为精准地判断地区水环境的质量。为了提升全省水环境质量, 2018年,我省曾经制定颁布河流断面水质激励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时隔7年,"新政"为何出台?与此前 相比,新的资金管理办法与我省发展实际有哪些契合点?12月17日,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办 法的出台,是基于全省持续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加强水污染防治的需要。同时,结合我省目前 环保工作的实际变化,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