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管动态 - 工业和信息化部就《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旨在为移动电源管理提供技术依据、明确技术门槛 以遏制劣质产品泛滥、淘汰低质产能 从源头上减少产品安全隐患[1] -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3月起对充电宝及其关键部件锂离子电池(电芯)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管理 并明确自2024年8月1日起 未获得3C认证的充电宝及电芯 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2] - 中国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 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2] 标准制定进展与澄清 - 针对“现有3C充电宝不能使用”的传言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发布说明予以澄清 指出“2026年2月正式发布 同年6月起实施”的时间节点尚未确定[1] - 按照惯例 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会设置6个月至12个月的过渡期 本标准将根据各方建议选择在合适的过渡期后实施[1] - 对于消费者购买的已经获得3C认证的移动电源产品 本标准发布后将不受影响 消费者可以继续持有和使用[1] - 标准正式发布前 会倾听产业界和消费者呼声 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同时开展大量行业调研和专家研讨 并组织企业和实验室进行充分试验验证 确保标准的技术内容科学、合理、可行[3] 新标准技术方向与市场影响 - 《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与旧标准相比 在整机、线路板和电芯三大技术领域提出了数十项改进措施[3] - 自2024年8月1日起 如果商家销售没有3C认证的充电宝 就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2] - 近年来 由充电宝引发的火灾等事故时有发生 威胁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2] - 今年6月以来 航空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在航班飞行过程中起火冒烟事件连续发生 部分品牌充电宝安全问题不断[2]
现有3C认证充电宝还能用吗
新华网·2025-12-18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