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新华部分股份被冻结、标记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事件 - 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 [1] - 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蓝天集团持有公司3.20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4% [1] - 一致行动人李新华持有公司46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4% [1] 控股股东蓝天集团股份冻结详情 - 蓝天集团被司法标记股份655.61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05%,占公司总股本的0.92% [1] - 蓝天集团被轮候冻结股份1.88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8.71%,占公司总股本的26.33% [1] - 司法标记源于与河南耕曦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纠纷诉讼保全程序 [1] - 12月15日至16日,蓝天集团所持股份被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连续5次轮候冻结,每次冻结3762.72万股 [2] 一致行动人李新华股份冻结详情 - 李新华被司法冻结股份276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90%,占公司总股本的0.39% [1] - 李新华被轮候冻结股份138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9.51%,占公司总股本的1.93% [1] - 12月15日至16日,李新华所持股份被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连续6次司法冻结,其中5次为轮候冻结,每次冻结276万股 [2] 股份冻结原因及公司回应 - 前述司法冻结源于蓝天集团、李新华与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所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保全程序 [2] - 公司表示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结果尚无法判断 [2]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正在积极应诉,争取尽快解决涉诉纠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