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出台,哪些卖基金的“常见操作”不再合规了?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2-17 11:29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旨在对基金销售行为进行全面、细化的规范,标志着监管焦点深入“销售侧”,是推动公募基金行业从“规模驱动”转向“投资者利益驱动”、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 [1][11] 宣传推介行为规范 - 业绩展示要求收紧:基金业绩任意展示期间均应当超过六个月,不得对一年期以下的业绩进行年化展示,这意味着单季度等短期数据将退出宣传范畴,成立不足一年的基金不能再采用“成立以来年化”的表述 [2] - 业绩排名引用要求:基金业绩排名应当引用基金评价机构三年期以上的公开数据,并列明基金评价机构的名称、评价日期、同类基金的类型及只数等信息 [2] - 禁用误导性收益话术:不得使用“正收益”或“正收益概率”等可能导致投资者忽略风险的宣传用语,此前代销平台常见的“追求正收益”专区、“年年正收益榜”等营销策略预计将受到严格控制 [3] - 规范基金经理宣传:宣传重心须置于公司投研团队与平台建设,禁止为快速募资过度渲染基金经理、混淆从业年限与实际投资管理经验、将基金评奖结果与基金经理个人挂钩 [3][4][5] - 禁止宣传基金规模:不得对基金规模、基金规模增长等进行宣传,旨在打破“高规模=高收入”等式,遏制行业“唯规模论”倾向 [6] - 指数基金宣传导向:宣传推介指数基金时,应当重点宣传指数基金的工具属性和资产配置功能,理性引导投资者 [8] 直播营销新规 - 直播人员资质要求:向投资者宣传推介基金的直播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并在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执业 [8] - 禁止打赏功能:直播平台应当关闭红包打赏功能,直播人员不得收取观众打赏红包 [8] - 建立全流程合规管控:包括直播前对脚本进行合规审核、事前列出敏感问题清单并拟定备答口径;直播中实时监测,拥有中断机制和评论区管理能力;直播后填写合规记录,合规人员按比例审查 [9] - 直播素材保存期限:面向公众的直播素材(品牌、宣传、培训等)需至少保存二十年,投资者教育类直播至少保存三年 [9] - 行业现状与转变:2024年以来基金公司对直播的热情有所降温,多数基金公司直播的核心目标已转变为更深层次的投教和品牌建设,部分管理人转而探索播客、短视频等形式以规避合规风险并实现差异化 [9][10] 销售绩效考核机制调整 - 考核指标构成:基金销售业务绩效考核指标必须包括基金销售业务开展情况和投资者盈亏情况 [10] - 业务开展情况指标:应涵盖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新发基金开放申购后保有规模及占比、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模、逆向销售情况等 [10] - 投资者盈亏情况指标:应涵盖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盈利投资者占比、投资者持有期限等 [10] - 强化长期与持营导向:应当加大权益类基金保有规模、投资者盈亏情况的考核权重,不得将销售收入和销售规模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10] - 考核周期延长:业务考核指标最短时间区间不得少于一年;投资者盈亏考核指标“应当以三年以上中长期为主” [10] - 政策目标:改变重首发、轻持营的行业倾向,有望大幅缩减通过引入“帮忙资金”实现首发规模冲量等短期行为的运作空间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