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核心观点 - 艺人鞠婧祎与其经纪公司丝芭传媒就经纪合约的终止、补充协议的真实性以及收入分配等问题发生公开纠纷,双方各执一词,事件已进入法律诉讼程序 [1][28] 合约状态与解约争议 - 鞠婧祎方主张其与丝芭传媒的《SNH48专属艺人合约》已于2024年6月15日因公司根本违约而合法解除,合约原定于2024年6月18日(艺人年满30周岁之日)终止 [2][7] - 丝芭传媒则主张双方合约根据一份签署于2018年9月10日的补充协议,已于2024年6月18日自动过渡到第二阶段合作,否认合约已解除 [20][22][26] - 鞠婧祎方已于2024年7月15日首次提起诉讼,后于2025年9月10日撤诉以补充证据,并于2025年10月重新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约终止并追究违约责任 [9][10][11] 补充协议签名真伪争议 - 争议焦点为一份《专属艺人合约》补充协议的真实性,鞠婧祎方指控丝芭传媒伪造艺人签名 [2][4] - 鞠婧祎方在诉讼中申请笔迹鉴定,人民法院依法委托的鉴定机构分别于2025年2月20日和9月4日出具意见,均“无法判断”签名为鞠婧祎本人所写 [4][10] - 丝芭传媒于2025年12月16日声明称,其单方委托的专业机构鉴定结论为该补充协议由艺人本人签署,但此结论被鞠婧祎方指与司法鉴定结论相悖且未获司法机关认可 [3][4][10] 财务与收入分配争议 - 丝芭传媒声明称,截至2024年5月,公司已向鞠婧祎结算支付税前金额共计139,044,543.5元(约1.39亿元) [15][16] - 公司称每月按时支付鞠婧祎固定收入税前25万元,并为其提供专职司机、奔驰房车及上海外滩区域155平米以上江景公寓等福利 [16] - 鞠婧祎方指控丝芭传媒存在通过签订“双重合同”隐瞒真实演艺收入、截留侵占其演艺收入、未足额支付分成等违约行为 [4][8] - 丝芭传媒在补充声明中强调已支付收入为合法完税收入,并暗示艺人可能存在其他未申报纳税收入 [19] 行业背景与类似案例 - 此类经纪合约纠纷在偶像经纪行业中屡见不鲜,SNH48前成员黄婷婷与丝芭传媒的合同纠纷最终以艺人赔偿公司350万元违约金告终 [28] - 行业人士指出,经纪公司在素人培养阶段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于“非正常离团”并继续从事演艺行业的成员,公司通常会依据合同采取措施 [28] - 法律专业人士认为,此类纠纷的判决核心在于合同条款的约定与双方的履约情况,同时行业内也存在权利义务不平等等问题 [28][29]
经纪公司晒知名女星收入:已支付1.39亿元
南方都市报·2025-12-17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