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随着晚婚、不婚、少子化及老龄化趋势加剧,“孤独死”现象将愈发普遍,其遗产处理与身后事安排成为社会关注焦点[1] - 遗嘱、生前预嘱尤其是意定监护等举措,能为无配偶、无子女者提供保障,减少身后事纠纷,实现“我的晚年我做主”[2][4][7] 社会现象与案例 - 46岁的蒋女士父母早逝、未婚无子女,突发脑溢血离世后,在没有监护人和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处理成为问题[1] - 独居老人葛先生猝死后,当地民政局被法院指定为遗产管理人,其堂弟夫妇将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分得全部遗产[1] - 随着晚婚、不婚、少子化、丁克及老龄化,无伴侣、无子女者在未来会明显增加,“孤独死”状况会越来越多[1] 法律与继承现状 - 大部分中国人不太会订立遗嘱或生前预嘱,造成缺乏直系继承人的“孤独死”者遗产处理复杂[2] - 按《民法典》,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堂兄弟姐妹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通常无继承权[2] - 如果没有合适的法定继承人,遗产会根据法律规定由相关部门接收[2] - 在欧美国家,不少人在中年时就立下遗嘱或生前预嘱,说明遗产分配及医疗护理意愿[2] 意定监护制度 - 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以书面形式,事先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4] - 意定监护具有普遍保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重大意义[4] - 意定监护人需全方位维护老人利益,包括生活照料与医疗决策、财产管理、法律代理、身后事务等[5] - 超过六成受访者不了解意定监护制度[5] - 不少人质疑意定监护人的可靠性,担心危害自身财产[5] - 在欧美有相应法律约束意定监护人,并可委托多位监护人互相监督[5] - 从事社会监护的民非组织尽善监护服务中心总干事费超表示,此类组织在全国仅数家,都处于早期发展阶段[5] 政策与制度发展 - 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在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该意见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6] - 建议建立老年人意定监护咨询服务机制,市民服务热线、街镇司法所、公证机构等应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6] - 民政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为意定监护设立流程提供规范指引,支持老年人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确定意定监护人、监护监督人[6] - 会同有关行业组织制定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示范文本,引导对监护启动条件、财产管理处置、各方权利义务等作出约定[6] - 老年人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时,可邀请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见证[6]
独身女子“孤独死”后遗产难买墓地?意定监护与遗嘱很必要|乐言商业
第一财经·2025-12-17 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