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与目标 - 国家卫健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的指导意见》[1] - 政策核心目标是便利群众就近就医,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1] - 总体要求是坚持基层机构功能定位,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医防融合,发挥健康“守门人”作用[1] - 设定具体目标:到2030年,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建成1个特色科室[1] 特色科室建设重点方向 - 建设原则为“坚持定位、适应需求、合理布局、错位发展”[1] - 在加强全科医疗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等基础上,重点加强若干临床科室建设[1] - 优先发展围绕“一老一小一慢”重点人群需求的科室,包括儿科、妇科、康复医学科、精神(心理)科、五官(口腔)科[2] - 鼓励提升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疼痛、安宁疗护、血液透析、体重管理等专病专科服务能力,以及老年人群多病共防共治能力[2] 科室建设的具体措施 - 加强科室设置,立足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2] - 配齐科室人员,要求医护技团队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2] - 鼓励二级以上医院退休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到基层提供服务[2] - 规范科室管理,合理布局,配备相应设备设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医德医风建设[2] - 提升服务能力,重点结合基层基本病种开展服务,服务从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延伸[2] -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并纳入当地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2] 上级医院的支持与协同机制 - 要求城市二、三级公立医院承担公益性和帮扶基层责任,发挥技术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3] - 依托医学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优势专科等,健全培育、轮训、对口帮扶等工作机制[3] - 加强基层特色科室建设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培养基层医药护技骨干人才[3] - 压实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责任,落实人员长期派驻要求,建立稳定的人员下沉服务长效机制[3] - 通过设置专家工作站、名医工作室、专科共建、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等形式支持基层建设[3] 政策实施保障 - 将基层特色科室建设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务实举措[4] - 强化政策保障,统筹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多种资源支持基层,改善基础设施,合理配置设备,强化人员配备及培养培训[4] - 对适合基层诊治的病种实行统筹区内同病同付,引导群众优先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 - 加强组织实施,压实市县两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合理确定特色科室建设数量与布局[4] - 做好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各地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和交流互鉴[4]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 六部门印发指导意见
中国新闻网·2025-12-17 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