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黄成虹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12-17 02:35
案件定性 - 黄成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2] - 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2] 违纪违法具体行为 - 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搞政治攀附,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 [1] -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1] - 违背组织原则,违规决定重大问题,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 [1] - 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物 [1] - 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干预执纪执法活动 [1] - 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接、融资借款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处理结果 - 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成虹开除党籍处分 [2] - 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2] - 终止其中共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贵阳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2]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2] -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