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重塑基金圈,流量炒作被叫停,关键卡点难住所有人
搜狐财经·2025-12-17 02:15

文章核心观点 - 一份关于公募基金销售行为规范的新规征求意见稿发布 旨在推动行业从“卖产品”向“做服务”转型 对行业进行“刮骨疗毒”式的规范 短期将带来阵痛 但长期方向正确 有利于投资者和行业健康发展 [1][19][21] 执行争议 - 新规在考核方面引发争议 特别是对基金经理的绩效约束问题 例如存在基金经理作为大股东 即使连续三年大幅跑输基准 仍可通过管理费和专户提成获得数十亿分成 新规对此类“旱涝保收”情况的监管方式尚不明确 [4][6] - 销售端考核变革带来挑战 考核指标不再聚焦销量 导致绩效评估标准模糊 销售渠道难以将基金业绩不佳归咎于市场行情 [6][8] - 新规规定 若新发基金打开申赎后 基民赎回超过50% 销售方将受罚 这给银行、券商等销售渠道带来操作难题 例如资本金不足难以全部转向发起式基金 或为保成立而放慢销售节奏影响团队士气 [8] 核心变革 - 新规严格规范基金宣传行为 明确禁止使用诱导性业绩宣传 例如“年度冠军基金”、“半年收益翻倍”等表述 [11] - 新规规定 半年内的基金业绩不能公开宣传 一年期以下的业绩不得随意年化 宣传业绩排名只能使用三年以上的长期业绩数据 [11] - 新规削弱了对明星基金经理的包装和宣传 强调投资者应关注产品本身的策略、风格和行业主题 并区分了从业年限与投资年限以杜绝“资历造假” [14] - 基金直播领域未做大幅调整 新规对此保持平稳过渡 未增加行业额外负担 [16] 行业转向 - 新规旨在推动基金行业从“卖产品”的野蛮生长模式 转向“做服务”的规范发展模式 [19][22] - 新规将基金定投和逆向销售(如在2800点以下发行权益基金)纳入考核鼓励范围 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和逆向布局 而非追涨杀跌 [10] - 新规在合规层面存在一些模糊地带 例如廉洁从业条款中 对ETF首发时为保成立而支付给券商的“对价” 以及互联网平台按销量结算的实盘带货模式 是否合规缺乏明确界定 可能引发潜在问题 [18] - 行业期待监管层能提供缓冲期 并就实操难点出台补充指引 以厘清模糊地带的执行标准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