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空气质量标准“升级”
中国青年报·2025-12-17 02:16
政策修订核心内容 - 生态环境部就《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配套技术规范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1] - 本次修订主要收严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1] 污染物浓度限值具体变化 - PM2.5年均浓度二级限值从35微克/立方米收严至25微克/立方米,降幅约28.6% [1] - PM2.5日均浓度二级限值从75微克/立方米收严至50微克/立方米,降幅约33.3% [1] - PM10年均浓度二级限值从70微克/立方米收严至50微克/立方米,降幅约28.6% [1] - PM10日均浓度二级限值从150微克/立方米收严至100微克/立方米,降幅约33.3% [1] -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限值亦被收严,因其对人体健康有直接影响且会二次生成PM2.5 [1] 新标准实施时间规划 - 标准修订后将分两阶段实施 [1] - 第一阶段为2026-2030年,执行颗粒物浓度过渡限值,PM2.5年均、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为30、60微克/立方米 [1] - 第二阶段自2031年起,全面执行修订后的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污染物浓度限值 [1] 政策影响与官方解读 - 标准修订后,部分城市和地区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会发生变化,可能出现由达标变为不达标、优良天数比例下降等情况 [2] - 官方表示,此变化不意味着这些城市和地区空气质量变差,而是体现了在更高标准要求下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决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