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法治合作框架与共识 - 法治合作是区域稳定与应对新型挑战的基石,建议加强法律机构、司法部门及法律专家在政策与执行层面的交流,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共同规范[1] - 深化法治合作是应对网络犯罪、气候变化等跨国挑战的关键,建立普遍认可的法治合作是威慑、遏制和防范挑战的重要工具[1] - 中国与东盟的法律人才交流有利于建立长期互信机制,深化法学学术与立法实践交流是为区域法律合作储备人才并联通不同法律文化的纽带[1] 法治对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与经贸发展的支撑 - 法治合作为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提供重要支撑,通过法治经验交流、司法体系完善等增强了各方法治韧性与稳定性[2] - 法治合作促进了法律体系对接,为贸易投资便利化创造了有利条件,推动了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2] - 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的实施响应了成员国贸易自由化与扩大开放的需求,促进了商品、服务与资本的自由流动,推动了透明、公平、互利共赢的贸易规则体系建设[2] 法律合作的具体领域与平台建设 - 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是推动区域法律及法学合作与交流的极具影响力的机构,打造了法治论坛、法律数据库和英才博士学位项目等品牌[5] - 老挝国会希望利用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平台,研究借鉴中国法治经验以制定法律法规,并在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5] - 柬埔寨参议院与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签署法治合作协议,为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领域的深入合作铺平道路,旨在产生符合柬埔寨国情的高质量立法成果[8][9] 应对贸易新挑战与规则协调 - 中国与东盟已连续多年互为最大贸易伙伴,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正式签署,其中关于数字经济和绿色经济条款的有效实施关键取决于司法机关[4] - 各国法律体系须积极应对新规则带来的挑战,准确解释与适用复杂规则,这需要促进区域合作并着力于司法培训和能力建设[4] - 必须致力于构建商业领域的共同法律语言,推动私法规则统一协调,包括统一《纽约公约》的司法解释、推广《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以及推动关于电子签名、电子提单等的数字化协调[10] 司法与检察合作的具体举措与成效 - 中国与东盟国家法院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司法交流合作,共促区域规则“软联通”,促进区域贸易法律规则的协调统一[12] - 中国法院期待与东盟各国法院共建多元解纷“生态圈”,推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发展,并共享数字法院“新机遇”,合作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12] - 中国与东盟各国总检察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在跨境取证、追捕等方面加强合作,2024年至2025年8月底共办理涉东盟刑事司法协助案件288件[14] 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与行业发展 - 中国司法部积极推动修订涉外法律法规,培育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加强实战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16] - 中国涉外律师已发展到1.2万人,境外仲裁员3400余人,律所在3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207家境外分支机构,仲裁机构在北美、欧洲、东南亚等地设立了10余家分支机构和庭审中心[16] - 西南政法大学培养面向东盟的高端涉外法治人才近4000人,成为全国最大的中国—东盟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其“东盟高端法治英才博士项目”招收培养了包括14名部级官员在内的91名东盟国家博士研究生[23] 区域合作平台与未来方向 - 中国—东盟法治论坛自2019年创办以来已成为区域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法治合作平台[7] - 论坛主题“加强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共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切合时宜,是促进对话交流、深化法律互动、增进相互理解的重要平台[18] - 国际调解院的成立填补了国际争议解决的制度空白,其调解工作以当事方“合意”为管辖依据,融入“和合共生”的东方文化,为中国—东盟紧密的贸易关系提供了有力保障[20]
加强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共建周边命运共同体
人民日报·2025-12-16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