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券商IT服务市场乱象中证协建立不正当竞争线索收集机制
证券时报·2025-12-16 18:09

监管新规 - 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券商下发通知 建立针对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不正当竞争的投诉与举报线索收集机制 [1] 治理范围与对象 - 治理对象为在证监会备案的向证券行业提供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机构 [2] - 截至今年10月30日 在证监会备案的此类服务机构共有49家 [4] 重点打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商业贿赂行为 服务机构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贿赂证券公司工作人员以谋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 [2] - 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服务机构对其产品性能、功能、质量、销售情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宣传 [2] - 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包括利用数据、算法、技术影响证券公司选择 或妨碍、破坏其他服务机构合法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例如诱导、欺骗、强迫证券公司修改、关闭、卸载其他产品 或恶意制造不兼容 [2] - 扰乱市场秩序的定价行为 包括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价格歧视、恶意操纵价格、强制搭售产品、限定交易对象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2] 线索处理机制 - 中证协对券商提交的线索材料进行完备性审查 材料不完备或问题不清晰的 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券商补充 券商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补充材料 [3] - 中证协建立线索信息台账并动态更新 将券商报送的线索材料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上报证监会科技监管司 [3] - 对于个性问题 中证协将指导券商按合同协商解决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3] - 对于行业共性问题且指向明确、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将组织相关单位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3] - 若服务机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涉及期货、基金行业 中证协将视情形与期货业协会、基金业协会会商 [3] 机制定位 - 该线索收集机制主要用于发现、分析风险线索和反映行业共性问题 不替代证券公司直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举报行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