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律师事务所Faruqi & Faruqi正在调查Blue Owl Capital Inc 并提醒投资者 针对该公司的联邦证券集体诉讼已提起 指控其在特定时期内做出虚假和/或误导性陈述 未能披露业务发展公司赎回对其资产基础造成的重大压力、未披露的流动性问题 以及可能限制或停止某些业务发展公司赎回的风险 [1][2][4] 指控内容 - 指控称 Blue Owl及其高管违反了联邦证券法 具体包括:公司正面临业务发展公司赎回对其资产基础造成的重大压力 [4] - 指控称 由于上述压力 公司面临未披露的流动性问题 [4] - 指控称 因此 公司可能限制或停止某些业务发展公司的赎回 [4] - 指控称 基于以上原因 公司管理层关于其业务、运营和前景的正面陈述存在重大误导性和/或缺乏合理依据 [4] 触发事件 - 2025年11月16日 《金融时报》发文称 Blue Owl已阻止其最早的一只私募信贷基金的赎回 并将其与一只由该资产管理公司监管的更大基金合并 此举可能导致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 [5] - 报道指出 Blue Owl Capital Corporation II的投资者在2026年初与Blue Owl Capital Corporation的合并完成前 无法从基金中撤资 [5] - 文章进一步解释 合并完成后 Blue Owl Capital Corporation II的投资者将永久失去按基金资产净值赎回现金的能力 取而代之的是换取公开交易的Blue Owl Capital Corporation股份 而该股份当前交易价格较基金资产净值低约20% [6] 市场影响 - 受上述消息影响 Blue Owl股价在2025年11月17日下跌0.85美元 跌幅5.8% 收于每股13.77美元 [6] 法律程序 - 法院指定的首席原告是 在集体诉讼寻求的赔偿中拥有最大经济利益的投资者 且能充分代表集体成员 并代表推定集体指导和监督诉讼 [7] - 推定集体中的任何成员均可通过其选择的律师向法院申请担任首席原告 也可以选择不作为而保持缺席集体成员身份 [7] - 律师事务所鼓励任何了解Blue Owl行为相关信息的人士与其联系 包括举报人、前雇员、股东等 [8]
OWL INVESTOR NOTICE: Faruqi & Faruqi, LLP Investigates Claims on Behalf of Investors of Blue Owl Capi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