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监管部门详解“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
中国新闻网·2025-12-16 12:48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类免罚清单,明确8类首次违法和4类轻微违法行为可免予处罚 [1] - “首违”定义为经营主体两年内无同类违法记录 [1] - “轻微”违法行为必须同时满足“后果轻微”和“及时改正”等硬性条件 [1] - 政策目标是通过清单化管理为经营主体提供容错空间,为执法人员提供清晰指引,实现标准统一 [1] 政策执行与监管原则 - “不罚”不等于“不管”,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杜绝“宽松软”变成“纵容护” [2] - 对于触及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底线的行为坚持零容忍 [2] - 对于主观恶意或重复违法的行为绝不姑息和放任 [2] - 免罚不等于免责,整改必须落实,责任必须到位 [2] - 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教育+监管”组合拳加强对相关经营主体的监督 [2] 政策落地与规范措施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清单内容宣贯,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2] - 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树立“守法者受益、违法者担责”的鲜明导向 [2] - 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社会检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