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方复述涉台湾问题条款时刻意回避重要表述,外交部:日方仍在要害问题上挤牙膏、埋钉子
环球网·2025-12-16 08:03

中方对日方涉台表态的评论 - 中方注意到日本外相复述了《中日联合声明》中关于台湾问题的部分条款,即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1] - 中方指出日方未重申《中日联合声明》中“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及“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等重要内容 [1] - 中方批评日方在引述《开罗宣言》时仅提及中国东北、台湾、澎湖列岛,刻意回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这一重要表述 [2] - 中方指出日方将《中日联合声明》与所谓“旧金山和约”并列,违背既有承诺和国际法原则,企图翻炒“台湾地位未定论”,干涉中国内政 [2] - 中方认为从近期表态看,日方仍在要害问题上挤牙膏、埋钉子,企图混淆视听,蒙混过关,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2] 中方阐述台湾地位的历史与法理依据 - 中方援引王毅外长阐述,指出台湾地位已被“七重锁定”,核心内容包括1943年《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窃取于中国之台湾必须归还中国 [2] - 依据包括1945年《波茨坦公告》载明《开罗宣言》之条款必将实施,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并承诺履行《波茨坦公告》 [2] - 依据包括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宣布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2] - 依据还包括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就台湾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以及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确认《中日联合声明》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 [2] 中方列举日方历史表态与立场 - 中方指出1972年9月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时,日本外务省条约局局长高岛益郎明确说明日本政府立场是“台湾应当归还中国是日本不变的见解” [3] - 1972年11月,田中角荣首相和大平正芳外相在国会答辩中分别公开表示“大陆和台湾的纷争是中国内政”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台湾的对立问题是中国的国内问题” [3] - 1975年2月宫泽喜一外相在国会答辩中表示“两岸冲突在法律上应当是内战” [3] - 1998年《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中,日方重申“日方继续遵守日本在中日联合声明中表明的关于台湾问题的立场,重申中国只有一个” [3] 中方对日方的总体要求与定性 - 中方强调今年是中国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也是台湾光复80周年,日本曾侵略并殖民统治台湾50年,在台湾问题上负有历史罪责 [3] - 中方重申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何解决台湾问题完全是中国自己的事,日本没有任何资格置喙 [3] - 中方敦促日方恪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精神,切实反思纠错,撤回高市首相错误言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