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签署《外汇贷款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金瑞新能源提供不超过6,4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 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1:7.0656测算,本次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45,219.84万元 [1]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6] 内部决策与授权 - 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2025年度为金瑞新能源新增不超过303,44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额度 [3] -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2025年对金瑞新能源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74,544.64万元,可用新增担保额度为128,895.36万元 [2]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 - 主债权确定期间为2025年12月15日至2028年12月14日 [5] -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 担保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对象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6]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金瑞新能源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6] 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1.92亿元 [6] - 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2.37亿元 [6] - 上述两项担保总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47%和23.96% [6] -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