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游艇业发展政策核心观点 - 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推动游艇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5个方面21项举措,推动游艇业从“小众高端”向“大众休闲”加速转型,成为探索“水韵江苏”的休闲新选择 [1] 行业发展现状与潜力 - 江苏省拥有发展游艇业的独特优势:跨江滨海、湖泊众多、水网密布,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的省份,且船舶制造能力领先全国 [2] - 2024年江苏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已达16万元,居民对高品质水上休闲消费需求日益增长 [2] - 目前行业处于起步阶段,全省登记在册游艇仅574艘,游艇俱乐部8家,发展空间巨大 [2] 激活大众消费与降低体验门槛 - 明确提出以游艇俱乐部为主体开展12人及以下的游艇租赁试点,允许俱乐部以租赁方式提供游艇和驾驶劳务服务,降低体验门槛 [2][20] - 支持打造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水上运动等特色旅游产品,鼓励开展游艇科普讲座、试乘体验、赛事活动,以扩大消费群体 [2][24] - 支持在省内举办游艇展会,并借助三亚国际游艇展等平台,支持省内制造企业“走出去”开拓省外市场 [2][26][27] 优化政务服务与提升管理效率 - 优化游艇检验服务:对持有CE和ABYC认证的进口游艇,检验时可不再要求提供图纸资料 [11] - 优化登记办理:允许江苏省以外的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委托本省俱乐部管理后,在俱乐部所在地办理游艇登记 [9] - 优化检验流程:国内取得型式检验证书的新建批量游艇可直接换发适航证书;省内转籍的游艇在适航证书有效期内不再开展现场检验,直接换发证书 [11] - 优化航行报备:实施“首航报备”,并通过信息化系统简化超出备案范围的航行报备流程 [12] - 优化俱乐部备案:对在本省注册的俱乐部优化备案环节、提高备案效率,鼓励游艇纳入俱乐部统一管理 [13] - 研究开发游艇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检验登记、航行报备、靠泊设施及租赁等信息互通共享 [3][16] 完善基础设施与安全保障体系 - 要求各设区市在湖区、滨水景区、封闭水域科学论证并划定游艇适航区域 [3][31] - 推动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游艇靠泊设施、下水坡道等,并探索建设电子围栏等信息化防控体系 [32] - 完善水上应急搜救点建设,强化相关人员与装备配备 [31] - 推动在旅游资源丰富的区域建设集游艇停泊、供油供水等为一体的游艇综合服务中心 [3][35] - 加强游艇安全综合治理,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要求俱乐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游艇配备AIS等通信设备 [18] 推动产业升级与集群发展 - 推动研发设计创新:支持研发适合大众化消费的游艇,形成系列化产品,并提升工业美学设计、舱室空间利用等能力 [37] - 提升全链制造能力:大力发展中小型游艇,推动批量化生产;加强动力设备、齿轮箱等关键核心部件研发 [37] - 鼓励制造新能源清洁能源新型游艇,支持企业加大对锂电池、电力推进设备及智能航行辅助系统的研发投资 [37][39] - 依托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及苏州、无锡、常州等产业集中度高的区域,合力建设特色明显、集聚发展的游艇业集群 [40] 促进业态融合与打造特色IP - 省体育局将拓展户外运动与游艇消费场景,依托水利资源等,大力发展帆船、赛艇、摩托艇等水上运动,及低空、骑行、露营等运动项目,打造水岸联动、文体旅融合的消费场景 [4] - 省文化和旅游厅鼓励各地丰富“游艇+观光”、“游艇+婚礼”、“游艇+民宿”、“游艇+青少年教育”等融合业态旅游产品供给,打造具有“水韵江苏”特色的游艇旅游IP [4]
游艇游有望从“小众高端”走进百姓生活!江苏出台21条措施推动游艇业发展
扬子晚报网·2025-12-15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