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成垃圾场,矿山修复仅“立牌”应付!中央督察点名天津
南方都市报·2025-12-15 12:52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天津市发现,宁河、蓟州等区在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和矿山修复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生态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 [1][2][3] 湿地保护缺位问题 - 宁河区桥北街道震新村湿地内被倾倒建筑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侵占面积约6亩,湿地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312毫克/升、2.7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4.6倍、1.7倍 [1] - 宁河区天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将约21亩湿地排干用于建设厂房和物料堆场,场地内露天堆存大量物料,地面因除锈喷漆作业被染成黄色 [1] - 蓟州区张毕庄村南侧一处湿地被堆填大量建筑垃圾,填埋量约7.2万立方米,侵占湿地13.5亩 [1] 自然保护区违规问题 - 2025年9月暗查发现,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有施工单位违规占用和破坏滩涂作为设备堆场,并倾倒约2800立方米建筑垃圾至附近坑塘 [2] - 宁河区俵口镇设在保护区实验区内的生活垃圾中转场环境管理混乱,生活垃圾露天堆存,场外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2] - 2025年11月督察发现,同一保护区缓冲区内北淮淀镇乐善庄村一处洼地被建筑垃圾填平,其南侧还有近200米垃圾带,两处共堆填垃圾2600余立方米 [2] - 蓟州区渔阳镇在中上元古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堆存建筑垃圾并倾倒厨余垃圾残液 [2] - 2025年11月27日现场督察发现,宁河区北淮淀镇的同一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堆填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2] 矿山修复治理问题 - 蓟州区西五百户白云岩矿修复工作按规划应于2025年完成,但2022年启动招标后一直未开展实质性工作 [3] - 2024年,蓟州区重新编制修复方案,明确对12公顷废弃矿山平台进行修复,但仅设置围栏和警示牌后,于2025年6月通过竣工验收 [3] - 2025年11月督察发现,该矿区采矿作业面仍大面积岩石裸露,无任何生态恢复迹象 [3] - 蓟州区新房子内矿区修复治理工程也存在类似敷衍应对的问题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