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 - 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围绕提振消费提出3方面11条政策措施 [2] 深化商务与金融系统协作 - 推动地方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健全合作机制,强化财政资金、信贷资金与社会资本合力,细化落实具体实施细则 [2] - 鼓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开展促消费活动,与金融支持形成合力,更好激发消费潜力 [2]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运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提升促消费政策实施质效 [2] - 结合地方实际探索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加强财政、商务、金融政策协同,引导信贷资金加大向消费重点领域投放 [2]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参与康养、文旅等消费重点项目和数字、绿色等新型消费领域 [3] - 鼓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挥各自特点,加强优势互补,协同参与促消费活动,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3] 加大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 - 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升级商品消费、扩大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助力消费帮扶五大重点领域,优化金融产品服务 [4] - 升级商品消费方面,加强大宗耐用消费品、数码产品等消费金融服务,挖掘商品消费升级潜能 [4] - 推动金融机构与平台、重点商户合作,走进商超卖场,完善分期付款、信用卡、手机银行、数字人民币等产品服务模式,更好满足消费者换新需求 [4] - 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落实好个人消费贷款差异化政策,加快推动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 [4] - 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 [4] - 扩大服务消费方面,完善“1+N”政策措施体系,加大服务消费政策支持力度 [5] -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多嵌入消费场景、融入消费生态,用好用足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服务消费和养老领域经营主体发放贷款 [5] - 扩大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服务,丰富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发展商业保险年金、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 [5] - 培育新型消费方面,因地制宜推动新型消费发展,积极探索金融支持首发经济、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数字消费、“人工智能+消费”、“IP+消费”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举措 [6] - 支持金融机构、大型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扩大消费积分应用 [6] - 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方面,集成融资、结算、保险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 [6] - 加大对“购在中国”系列活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步行街(商圈)、特色商业街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商品市场优化升级、零售业创新提升、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等金融支持力度 [6] - 结合县域商业提质增效和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探索开发专属贷款产品 [6] - 促进入境消费,持续提升入境人员支付便利性 [6] - 鼓励金融机构主动融入城乡消费新场景、新热点,拓宽线上渠道,强化线下服务,积极打造场景化的金融服务品牌 [6] 扩大政金企对接合作 - 鼓励发挥“政金企”扩消费合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促消费活动和信息共享,做好精准对接服务 [7] -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促消费活动,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 [7] - 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各地方促消费差异化政策和场景需求,定制和升级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服务方案 [7] - 鼓励商家、平台发放消费券,提供更多低息、免息分期等优惠 [7] - 引导金融机构与商家、平台深化合作,共同开发适应消费行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形成“政府+金融机构+商家”扩消费合力 [7] -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建立消费领域重点项目清单,依托信贷市场服务平台等加强与金融机构共享信息,便利精准对接服务 [7] - 完善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扩大金融机构参与范围,加快消费领域信用建设,促进信用贷款投放 [7] 政策制定与后续落实 - 政策制定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向地方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深入了解情况,梳理总结37个地方商务主管部门、6家代表性金融机构提振消费的经验做法,分析制约消费潜力释放的堵点卡点 [8] - 坚持系统思维,加强商务与金融系统常态化沟通交流,鼓励强化政策衔接、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统筹谋划存量和增量政策举措,发挥多种政策组合效应 [8] - 鼓励地方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结合实际细化支持举措,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引导和复制推广 [8] -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加强协作,推动相关举措落地生效,更大力度支持惠民生和提振消费 [8]
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
搜狐财经·2025-12-14 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