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与目标 - 商务部、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提出3方面11条政策措施,旨在加强商务与金融协同,更大力度提振消费 [1] - 政策措施围绕商品消费、服务消费、新型消费、消费场景、消费帮扶等重点领域,以及强机制、抓落实、促合力等关键环节 [1] 升级商品消费 - 加强大宗耐用消费品、数码产品等消费金融服务,挖掘商品消费升级潜能 [3] - 推动金融机构与平台、重点商户合作,走进商超卖场,完善分期付款、信用卡、手机银行、数字人民币等产品服务模式,更好满足消费者换新需求 [3] - 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落实好个人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差异化政策,加快推动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 [3] - 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 [3] - 加强金融机构与内外贸一体化重点企业和平台对接,提供境内外交易撮合服务,完善跨境供应链融资模式,支持更多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扩大内贸险承保规模,支持更多优质外贸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3] 财政金融协同与地方支持 - 鼓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与金融支持形成合力 [4]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运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提升促消费政策实施质效 [4] - 结合地方实际探索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加强财政、商务、金融政策协同配合,引导信贷资金加大向消费重点领域投放 [4]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参与康养、文旅等消费重点项目和数字、绿色等新型消费领域 [4] - 鼓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挥各自特点,加强优势互补,协同参与促消费活动,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4] 培育新型消费 - 因地制宜推动新型消费发展,积极探索金融支持首发经济、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数字消费、“人工智能+消费”、“IP+消费”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举措,提供更具多样性、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5] - 引导金融机构与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开展合作,开发适应互联网特点的业务模式 [5] - 支持金融机构加强与实体零售、电商平台合作,扩大“一站式”金融服务 [5] -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适度扩大客户范围,下沉服务“长尾”客户,增强可获得性和便利度 [5] - 支持金融机构、大型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扩大消费积分应用 [5] 创新消费场景与消费帮扶 - 集成融资、结算、保险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加大对“购在中国”系列活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步行街(商圈)、特色商业街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商品市场优化升级、零售业创新提升、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等金融支持力度,提供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6] - 结合县域商业提质增效和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探索开发专属贷款产品 [6] - 促进入境消费,持续提升入境人员支付便利性 [6] - 鼓励金融机构主动融入城乡消费新场景、新热点,拓宽线上渠道,强化线下服务,积极打造场景化的金融服务品牌 [6] - 扩大县域消费,配合“新大集 新服务 新消费”县域商业消费季等活动提供信贷支持 [6] - 升级农村消费,促进农特产品销售,向农产品产销大会等服务乡村振兴相关展会平台提供特色金融服务 [6] - 支持农村流通发展,积极对接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商贸中心等新建改造项目融资需求,更好满足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信贷需求 [6] - 鼓励开展推荐信贷项目等定点帮扶合作,加大金融机构对定点帮扶县“融资+融智”支持 [6]
三部门:更大力度提振消费!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培育新型消费
搜狐财经·2025-12-14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