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推动投资止跌回稳并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2]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旨在破除所有制壁垒、完善要素保障机制,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2] -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的比例约为50%,但较2010年已出现大幅下滑,激发其活力刻不容缓[2] 民间投资现状与战略定位 - 民间投资是反映经济活跃程度的重要风向标,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的重要支撑力量[2] - 民间投资仍是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支柱,但占比已较2010年大幅下滑[2] - 从国家新质生产力培育布局看,民营企业与民间资本需与国有资本形成合力,在高科技自立自强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中发挥核心作用,尤其在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布局中扛起主导责任[2] 政策举措的系统性特点 - 此次13项政策举措最突出的特点是系统性施策,区别于以往聚焦单一问题的零散举措[3] - 政策立足整体视角,全面清理信息基础设施、高科技产业等领域的行政壁垒与隐性限制[3] - 通过明确市场准入和持股比例,精准解决民间资本进入重点产业领域“不能投、不敢投”的堵点和难题[3] 市场准入与重点领域开放 - 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明确持股比例等要求[3] - 对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3]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建设,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4] 要素市场与资源配置改革 - 民间资本进入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核心需求是获得全国统一大市场下关键生产要素的自由配置权利[3] - 此次举措不仅全面放开产品市场,取消各类行政与隐性限制,更重点清理要素市场的准入壁垒[3] - 从资源配置根本层面,保障民营企业通过公平竞争获取核心生产要素,为生产制造、研发销售等经营活动筑牢基础[3] 战略安全与市场活力的平衡 - 政策举措兼顾国家战略安全与市场活力释放,在保障国家对关键领域掌控力的同时,充分鼓励民间资本深度参与[4] - 在高科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民间资本的参与有助于实现自立自强[4] - 对国家整体而言,这些领域需依托大量民间资本,才能更快打造出面向全球的各类公共产品、抢占国际市场发展空间[4] 民间资本的投资机遇与动力 - 对民间资本而言,高新技术领域具备广阔增长前景,借助高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利润率的产业机会,可以破解传统产业领域投资动力弱化的困境[4] - 13项政策举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具体落地实践,精准对接法律核心任务与目标,有望有效激活民间资本在重点产业领域的投资动力[5] 长期挑战与后续方向 - 针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一长期问题,《若干措施》强调将强化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4] - 当前民间资本仍面临部分体制机制束缚,后续需持续推进针对性改革,切实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逐步恢复投资预期与信心[5] - 需要从系统性层面提升民间投资意愿,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5]
系统性施策,民间投资获“强心剂”
搜狐财经·2025-12-14 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