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渔船“木改钢”和减船转产持续推进
辽宁日报·2025-12-14 00:54

政策与工作进展 - 省级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木改钢”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截至12月9日,全省启动更新改造渔船365艘,实施减船转产渔船634艘 [1] - 省农业农村厅已起草海洋渔船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上报农业农村部,方案内容包括允许有条件申请制造拖网渔船、设立“辽宁省船网工具指标池”以及下放小型海洋捕捞渔船管理权限 [1] - 工作专班表示,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将以保障安全为核心、以减船转产为重点,稳妥有序推进“木改钢”工作,并重点盯牢转港渔船,规范管理养殖渔船 [2] 金融与财政支持 -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推动银行机构加大“木改钢”信贷投放,截至12月9日,全省银行机构累计发放62笔渔船贷款,总额8624万元,其中4537万元用于渔船“木改钢”,4087万元用于渔船设备更新 [1] - 各地制定了相应的政府贴息鼓励政策,以降低渔船经营者的贷款成本 [1] - 大连市长海县发放了首批减船转产奖励资金,24艘符合条件的捕捞船舶所有人共领取到82万余元奖励资金 [2] 行业影响与反应 - 通过量身打造的专属金融产品、利率优惠以及多样的补贴奖励政策,涉海渔船“木改钢”和减船转产工作顺利进行 [2] - 获得奖励的渔民表示政府奖励兑现快速,并愿意鼓励同行积极申报减船转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