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大案,判了!昔日明星科技股实控人等10名高管被判刑
每日经济新闻·2025-12-13 08:11

公司重大诉讼判决结果 - 公司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3700万元 [1][2] -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及原财务总监李燕霞等10名核心管理人员因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刑期最高达七年六个月 [1][7] 欺诈发行证券罪详情 - 为达到上市目的 公司自2017年起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项目验收报告等方式系统性财务造假 [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编制了虚假营业收入和利润 并隐瞒对外担保事项 [3] - 2017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4.83% 2018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2.25% [3] - 2019年1-6月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2.97% 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37.31% [3] - 未披露对外担保金额合计12500.12万元 [3] -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4759.6126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10.23亿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4亿元 [3]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详情 - 上市后公司继续财务造假 导致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4] - 《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2.46%和利润总额的94.55% [4] - 《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63.15%和利润总额的174.67% [4] - 2019年至2021年间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多笔定期存单质押对外担保 [5] - 《2019年年度报告》未披露1.45亿元担保 占当期净资产的16.15% [5] - 2020年未及时披露1.85亿元担保 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0.6% 《2020年年度报告》未披露2.25亿元担保 占当期净资产的12.09% [5] - 2021年未及时披露4.179亿元担保 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2.46% 《2021年年度报告》未披露1.664亿元担保 占当期净资产的10.62% [5] 公司退市及投资者损失 - 2023年7月7日 公司因重大违法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6] - 公司违法行为造成17471名投资者损失合计10.97亿元 [6] - 公司是全面注册制实施以来首例涉嫌欺诈IPO的企业 也是“科创板退市第一股” [14] 公司历史与市场表现 - 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 主营业务为光存储 曾被称为“光存储第一股” [12][13] - 2020年2月科创板上市当天 股价报收78.24元/股 大涨264.08% 总市值达148.95亿元 [13] - 上市后业绩下滑 2021年归母净利润亏损2.29亿元 同比下降379.85% 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为科创板首单非标年报 [14] - 目前公司股票在新三板交易 最新总市值仅4188万元 [15][16] 监管处罚与中介机构责任 - 证监会认定公司2017年至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4.3亿元 虚增利润总额超2.1亿元 [14] - 证监会对公司及13名相关责任人总计罚款9071万元 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分别被罚2164.26万元和1803.55万元 并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5] - 4家中介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因未勤勉尽责 共计交纳约12.75亿元承诺金用于赔付投资者 [18][19] - 中介机构通过先行赔付程序在两个月内赔偿16986户投资者(占总受损人数97.22%)约10.86亿元(占总损失金额98.93%)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