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致2.42亿元损失信息未及时披露,一上市公司被警示
北京日报客户端·2025-12-13 06:37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因子公司火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未及时披露 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1][3] - 公司因同一事件信息披露不及时 同时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警示决定[4] -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肖传龙因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被两地监管机构一并采取监管措施[3][4][5] 违规事实详情 - 违规事件为子公司岱美墨西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于当地时间2025年5月11日发生火灾[3] - 火灾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2.42亿元人民币[3] - 该损失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8.02亿元人民币的30.17% 构成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3] 违反的法规条款 - 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3] - 公司行为同时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2.1.1条、第2.1.6条、第2.1.7条、第7.7.6条等相关规定[4] 公司背景 - 公司全称为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1] - 公司主要从事乘用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是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汽车零部件制造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