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协议存款消失事件后续!优策投资被顶格处罚2100万元
搜狐财经·2025-12-13 06:31

监管处罚决定 - 浙江证监局对优策投资责令改正、警告并处2100万元罚款 对实际控制人黄巍责令改正、警告并处9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刘凯歌和焦健分别处以420万元和105万元罚款 [2] - 中基协同步撤销优策投资管理人登记 将黄巍和刘凯歌终身加入黑名单 取消焦健基金从业资格 [3]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公司向中基协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实际控制人已于2019年3月变更为黄巍 [3] - 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 在实际控制人黄巍决策安排下 公司违规将3只投资层产品投向的银行协议存款资金转出至非托管账户 截至2024年7月2日尚有9.55亿元未归还 [4] - 公司隐瞒基金财产被挪用事实 向投资者及基金业协会报送的8只募集层产品、3只投资层产品的资产、收益、净值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存在虚假记载 [4] - 公司存在与关联机构办公地址混同、财务信息共同存储、财务人员混同以及多只产品投资者风险测评不符合要求等情况 [5] 相关责任人员认定 - 刘凯歌虽未在公司任职 但实际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并参与案涉基金产品运作 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 [4] - 焦健作为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并兼任10只案涉基金产品的投资经理 未审慎履行职责 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 [4] 事件背景与关联方 - 事件涉及优策投资管理的“优策长实1号”、“优策长秀1号、2号、3号、5号”、“安实1号、2号”及“优策长青1号”等8只募集层产品 资金最终投向3只投资层产品并用于银行协议存款 [3] - 实际控制人黄巍是秀实投资直接和间接累计持股约67.45%的大股东并担任董事长等职务 刘凯歌是秀实投资的董事、财务负责人 [6] - 根据投资者信息及《人民日报》海外版公告 浙江证监局曾于2024年12月3日发布对黄巍的立案告知书送达公告 并于2024年5月16日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7] 行业监管信号 - 此次顶格处罚被业内称为“史上最重” 其行业示范意义远超个案本身 清晰传递出监管层在新“国九条”框架下对私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6] - 处罚体现了“机构与个人双罚、行政监管与自律惩戒联动、涉刑线索应移尽移”的穿透式监管执法原则 旨在清除行业害群之马、净化市场生态并形成强力警示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