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明年1月1日起,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观察者网·2025-12-13 02:02
政策调整概述 - 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 决定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1] - 该政策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 - 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4] 管理范围与目录 - 将部分钢铁产品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5年)》 [3] - 具体产品范围详见公告附件《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的部分钢铁产品目录》 [4] 许可证申领流程 - 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上述货物 需凭货物出口合同以及生产商开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申领出口许可证 [3] - 商务部及受其委托的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部分副省级城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分工负责签发出口许可证 [3] - 在京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向商务部许可证局申领 其他企业向所在地省级或副省级城市商务主管部门申领 [3] 其他执行事项 - 未尽事宜按照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5号执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