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财物1.47亿余元 徐佐被判无期徒刑
中国新闻网·2025-12-12 13:47
案件判决与法律事实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徐佐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以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法院对徐佐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1] - 徐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3] 涉案人员与公司关联 - 徐佐曾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1] - 徐佐曾担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董事长等职务 [2] 犯罪行为细节 - 1999年至2024年,徐佐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人员在承接项目、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亿余元 [2] - 2012年至2024年,徐佐利用职务便利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获利特别巨大 [2] - 徐佐被指大搞“靠企吃企”,违规经营任职企业同类营业,谋取巨额非法利益,以及“污染任职企业政治生态” [1] 司法审理与量刑考量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3] - 法院认为徐佐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 [2] - 量刑考量因素包括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 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 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受贿罪从轻处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