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广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央视新闻·2025-12-12 10:55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 - 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旨在对广告引证内容进行规范,并已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1] 指南制定的背景与目的 - 广告是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但近年来部分经营者存在“萝卜坑式引证”行为,即使用明显量身定制的研究报告来制造“首创”、“第一”等噱头 [1] - 部分经营者采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宣传手段,突出商品卖点的同时显著弱化不利信息,这些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加剧了“内卷式”竞争,并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1] 指南的核心规范内容 - 对“广告引证内容”和“引证广告”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细化了其应遵守的一般性原则和合规要求 [1] - 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等广告宣传用语是否属于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作出了明确回应 [1] - 明确了引证广告中广告经营者的认定标准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