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3年多!000070,判了
中国基金报·2025-12-11 22:42

案件判决与追缴结果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构成合同诈骗罪,陈传荣、刘冰构成职务侵占罪 [1][4][6] - 法院判决追缴陈传荣合同诈骗全部犯罪所得,包括未售股票和现金约1.45亿元(已扣减利润补偿款1.2亿元及王凌退缴的165.50万元) [6] - 法院判决追缴陈传荣、刘冰职务侵占犯罪所得276.42万元,追缴易宗湘犯罪所得2155.06万元、刘颖违法所得418.42万元,返还特发信息 [6]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深圳证监局查明特发东智在2015年至2019年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 [7][8] - 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伪造单据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28亿元、营业成本2.8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386.71万元 [8] - 陈传荣、易宗湘组织策划财务造假,王凌参与伪造报表数据,刘颖伪造2015年至2019年成本数据 [8] 收购与业绩承诺背景 - 2015年4月8日特发信息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收购特发东智100%股权 [7] - 原股东承诺特发东智2015年至2017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43亿元,陈传荣单独承诺2018年至2020年每年净利润不低于5860万元 [7] 案件时间线与市场影响 - 案件于2022年7月18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立案,后移送检察院起诉,历时3年多迎来一审判决 [4] - 截至12月11日收盘,特发信息股价报13.37元/股,跌幅达9.97%,总市值为120.4亿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