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9只宠物犬死亡,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诉讼案被告获刑四年
第一财经·2025-12-11 06:38
案件判决与法律定性 - 北京朝阳区畅颐园小区发生宠物犬投毒案 被告人张某华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当庭提出上诉 [1] - 案件涉及11只宠物犬中毒 其中9只死亡 涉案危险物质为被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氟乙酸钠 [1] - 该案是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诉讼案 历经九次延审后一审宣判 判决书指出不能以不文明养犬行为作为实施极端行为的理由 [2] 案件审理与索赔过程 - 被告当庭承认投毒行为并认罪认罚 但其辩护律师辩称犬只死亡与投毒行为间不具备因果关系 [2] - 11名受害犬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总索赔金额约几十万元 包括财产损失 抢救费 丧葬费及精神损害赔偿 [2] - 民事部分法院支持部分财产损失赔偿 但未支持所有受害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 受害方将对刑事和民事部分分别提出抗诉申请和上诉 [2] 行业监管与司法鉴定现状 - 涉案剧毒物质氟乙酸钠在市面流通 其背后的监管问题值得追问 [1] - 司法鉴定机构对涉案宠物价值评估失败 理由是“缺少评估参数” 目前宠物相关的司法鉴定制度设置大多处于空白状态 [2] - 律师指出宠物价值认定标准需尽快确定 因宠物诊疗 伤人等民事诉讼案件日益增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