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回应物业领域群众关注的问题
人民日报·2025-12-11 00:18
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旨在通过统一裁判规则和示范引导 实质性化解物业纠纷 回应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 物业服务人催缴物业费的合法方式 - 物业服务人不得以限制业主使用门禁卡、电梯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此类行为被认定为缺乏法律依据且超出合理必要限度[1][2] - 物业服务人催缴物业费应采用合理合法方式 对于经催告后仍不支付的业主 应通过调解、诉讼或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2]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交接义务与费用主张 - 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 物业服务人应在约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退出服务区域并履行交接义务[3] - 若原物业服务人拒不退场并拒绝交接 则无权请求业主支付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3] - 原物业服务人拒不退场的行为可能导致新物业服务人无法顺利进场服务 影响小区正常管理[3] 业主大会决定的效力与相关方诉讼权利 -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属于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4] - 物业服务人并非小区业主 不受业主大会决定的直接约束 因此无权就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服务人的决定提起诉讼或确认其无效[4][5] - 如果原物业服务人因合同解除遭受损失 应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另行主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