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电子: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结构变动 - 同洲电子于12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收到股东由鑫堂、熊波、吴一萍、吴莉萍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2] - 上述四位股东曾于2024年6月11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相关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为自生效之日起18个月[2] - 经友好协商,四位股东决定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各方一致行动关系于2025年12月10日到期终止[2]
公司股东结构变动 - 同洲电子于12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收到股东由鑫堂、熊波、吴一萍、吴莉萍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2] - 上述四位股东曾于2024年6月11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相关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为自生效之日起18个月[2] - 经友好协商,四位股东决定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各方一致行动关系于2025年12月10日到期终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