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以“十字工作法”赋能巡察监督提质增效
河南日报·2025-12-10 08:04
文章核心观点 - 河南省在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中推广并深化应用“政、责、审、技、问、谈、核、析、改、制”的“十字工作法”,旨在通过科学规范的工作方法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4] 各地学习与实践方法 - 各地巡察机构通过专题研讨、巡前培训、巡后复盘等多种形式,推动“十字工作法”入脑入心,确保学用贯通 [2] - 南阳市委巡察办将“高质量方案、高质量巡察、高质量报告、高质量成效”目标贯穿巡察全过程 [2] - 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巡察办以巡中指导座谈会为载体,深化“十字工作法”实践应用共识 [2] - 三门峡市委巡察办将“十字工作法”作为自我检视的重要标尺,用以复盘检视、查漏补缺 [2] 工作流程规范化与机制建设 - 许昌市委巡察办在第十三轮巡察中,聚焦“政”字把方向,紧扣“责”字定标靶,制定了一套全面、深入、立体的政治体检清单 [3] - 平顶山市委巡察办对照“十字工作法”,完善《围绕被巡察单位主责主业需要关注的重要事项》 [3] - 商丘市委巡察办在《商丘市县巡察工作规程》中,将“十字工作法”纳入规程,细化标准以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3] 具体应用成效与案例 - 焦作市委巡察办在第八轮常规巡察及乡镇(街道)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巡察中,现场移交立行立改问题132个、问题线索22件,推动巡中成案追责问责61人 [4] - 漯河市委巡察办开发“3+N”巡察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并聚焦重点领域起草问题报告与制度短板分析报告,形成“1+2”巡察成果模式以强化“制”的长效作用 [4] 未来工作方向 - 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十字工作法”实践应用,推动巡视巡察更加精准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