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福建省永安市东方矿业有限公司在经历长期查封、采矿权证被扣押后,虽于2023年上半年重获采矿权证,但因设备报废、资金链断裂,最终放弃恢复生产并申请国家赔偿,但法院裁定不予赔偿,目前三明市有关部门正寻求解决方案 [1][2][4][9] 公司历史与投资 - 公司于2003年通过招拍挂取得探矿权并收购东方矿业,持有6本采矿许可证,18年间累计投资超过1亿元人民币 [2] - 公司从事玻璃用石英岩矿开采加工,建有年产80万吨的石英砂选矿厂,曾是永安市纳税大户,截至2021年底累计上缴各项税收总计1247.4万元人民币 [2] 事件起因与经过 - 2021年,因配合当地村委会整修公路(公司全额出资约160万元人民币)并协议利用修路产生的土砂石,公司法定代表人被调查,公司被查封,6本采矿证被扣押,理由是涉嫌超生产规模及非法采挖 [2] - 后因证据不足,有关部门决定不起诉,但事件导致公司被长期查封,时间耽误了两年 [2] 公司现状与损失 - 因长期查封停产,矿山大量生产设备腐蚀生锈、报废或被盗窃(如两台变压器被拆走),厂房四周野草丛生,公司无力恢复生产 [1][4] - 公司资金链断裂,大批应收货款无法收回,若要恢复生产,在设备、设施和人员等方面需至少投入1亿到2亿元人民币,公司已无力承担 [1][4] 政府回应与赔偿申请 - 2024年4月,永安市副市长表示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推进采矿权延续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4] - 2024年8月5日,公司向永安市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9月30日,法院以证据不足以证明执法机关存在违法行为并造成损害为由,决定不予国家赔偿 [4][5] - 法律专家引用相关法律观点指出,因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案件,国家应当给予赔偿,且公司债务是因财产被查封直接导致,理应由赔偿义务机关赔偿 [6] 后续进展 - 永安市已采取措施健全企业维权投诉服务协调机制,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和涉案财产处置程序 [9] - 针对国家赔偿申请,三明市有关部门近期将主动与相关各方沟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1][9]
“设备烂光了谁来赔”追踪:东方矿业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第一财经·2025-12-10 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