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灯不能两年都关不了
新京报·2025-12-10 06:17

行业监管现状与问题 - 2023年12月1日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2] - 新规实施后,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全面排查,在农贸市场、大型商超一度几乎难觅生鲜灯踪影,整治效果明显[3] - 然而新规落地两年后,生鲜灯在市场上依然存在,在沿街商铺、小区周边门店内,有不少商家使用明令禁止的红罩红光生鲜灯,或使用相对隐蔽的微红光、暖光及改装灯[2] - 在销售端,不少灯具市场仍在售卖不合规生鲜灯,电商平台则出现了声称符合“新国标”或可调节亮度的“进阶款”产品[2] 监管执行面临的挑战 - 法规对生鲜灯的色标特征、色温值、显色系数等要素未做具体要求,执法过程中缺乏明确的全国统一标准,暂时以肉眼辨别为主,这给了生鲜灯“改进升级”以规避监管的机会[3] - 对于庞大、分散且以个体经营为主的生鲜零售店铺,监管部门存在鞭长莫及的情况[3] - 对于电商平台上售卖违规生鲜灯的行为,缺乏有效的跨区域联合监管机制,难以形成全面覆盖的监管网络[3] - 生鲜灯只是通俗叫法,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法规禁止的是“明显改变”真实色泽的灯具,界定上存在模糊地带,导致出现“模棱两可灯”打擦边球,令监管难以界定[3] 建议的解决方案与行业影响 - 建议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生鲜照明技术标准,让执法者有章可循[4] - 建议在专项整治之外,探索建立“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打破监管属地限制,构建从灯具生产到销售再到使用的全链条监管体系[4] - 建议电商平台压实主体责任,对多次销售违规生鲜灯的店铺固定证据并推送信息至当地监管部门[4] - 建议食用农产品商家主推无美颜滤镜的生鲜产品,通过诚信经营形成良性竞争,让使用生鲜灯的商户不攻自破[4] - 货真价实的新鲜肉菜,比生鲜灯更能赢得消费者信赖[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