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过渡期后不合规无人机将“禁飞” 详解两项无人机强制性国标
央视新闻客户端·2025-12-10 03:21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关于民用无人机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明确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激活与运行识别的技术要求与实施时间表 [1][7] - 两项标准旨在从生产、销售到使用的全链条解决无人机“谁能飞”和“谁在飞”的监管问题 [6][7] 标准一:实名登记与激活要求 - 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民用无人机 要求产品在显著位置提示登记激活要求并具备激活/取消激活控制、登记校验、固件更新等功能 [4] - 登记信息需包含所有者身份、产品名称型号、唯一识别码及使用用途等关键字段 所有者需在使用前完成登记激活 [4] - 无人机在激活前和取消激活后均不能具备飞行能力 明确了生产商、经销商和使用者各方的责任 [6] 标准二:运行识别规范 - 要求民用无人机同时具备广播式和网络式运行识别发送功能 并能接收蜂窝、地面有线及卫星通信网络的识别信息 [7] - 信息更新与发送时间间隔不大于1秒 需从起飞到降落全过程持续向监管方报送身份、位置、速度、状态等信息 [7] - 要求具备防止识别信息及相关硬件被篡改的功能设计 确保飞行全程可被监管方实时掌握 [7] 技术可靠性要求 - 无人机起飞前若识别模块失效将无法起飞 飞行中广播式功能失效需触发告警并具备悬停、返航或降落等处置能力 [9] - 需滚动存储运行识别信息且不可手动删除 存储容量支持不小于120飞行小时 实现全程可追溯与可监管 [9] 实施时间与过渡期安排 - 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 [10] - 对于已销售使用的无人机 运行识别规范要求生产厂家在标准发布起12个月内为存量设备加装识别模块 加装后给予36个月过渡期 [12] - 实名登记要求规定 新生产无人机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已销售使用的无人机从标准实施后第13个月开始执行 [12] - 过渡期结束后 所有民用无人机需完全满足标准要求方可运行 [10][12] 后续监管方向 - 下一步将制定无人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并适时实施微轻小型无人机强制性产品认证 [13] - 将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