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教师AI应用指引 - 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发布《教师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指引(第一版)》旨在引导教师科学、安全、合规、理性地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1] - 该指引旨在明确教师在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过程中需审慎判断的行为边界并提高通用操作能力[1] - 教师应掌握生成式人工智能基本特征与应用策略有效防范其可能对学生思维发展、价值观塑造、教育公平、数据隐私等方面带来的风险确保技术应用符合教育伦理与法律法规[1] 教师使用AI的“红线”与核心原则 - 教师应始终发挥育人主导作用将生成式人工智能仅作辅助工具使用在价值观引导、道德教育、情感培养、心理支持等关键育人环节教师必须主导完成不得交由技术替代[2] - 教师须对生成的教学设计、课件、习题等内容进行审核和校正确保其符合课程标准、学科专业规范及时修正错误、过时、存在逻辑偏差等内容[2] - 教师不得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对作文、艺术作品、开放性作业等的自动批改结果作为学生最终评价予以直接使用[1][2] 教师在教学与科研中的具体应用规范 - 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辅助撰写学生评语时教师须基于真实观察和情感关怀注重评语内容的针对性与人性化表达避免直接套用模板或出现空洞化、格式化表述[2] - 在教研、科研活动中教师可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辅助文献检索、数据处理、文字润色等常规工作但研究选题、核心设计、数据解读、论点撰写等体现原创性的关键环节须由教师主导[2] - 在教研、科研活动中须按规范标注引用确保研究过程的透明与学术诚信[2] 对学生使用AI完成作业的管理要求 - 教师布置作业时须明确禁止学生直接提交由人工智能生成的作业内容可允许其作为查阅资料、启发思路的辅助工具并要求学生在提交作业中声明使用环节与具体方式[3] - 在项目式学习中禁止学生直接生成完整方案可引导学生将技术用于激发灵感或优化细节教师须要求学生提交过程性创作材料[3] - 学生使用人工智能辅助完成观点表达或作品创作时须明确标注所用工具、使用环节及生成内容确保过程透明、诚信使用[3] 政策背景与连续性 - 此次《教师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指引(第一版)》的出台是继教育部上半年发布《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指南(2025年版)》和《中小学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指南(2025年版)》后的又一规范性文件[1] - 此前针对学生的指南提出学生应避免在作业中简单复制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生成的内容避免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参加考试与测验不得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弊[1]
“AI判作文结果”教师不得直接使用
北京青年报·2025-12-10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