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事件概述 - 嘉澳环保与惠伦晶体两家上市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均收到地方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财务信息披露违规 其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1][5] - 两家公司均因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而触发交易所规则 导致股票被ST 但均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2][6] - 两家公司股票均自2025年12月10日起停牌1天 并于2025年12月11日复牌 股票简称将分别变更为“ST嘉澳”和“ST惠伦”[4][8] 嘉澳环保违规详情 - 公司披露的2022年及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1] - 2022年虚减营业成本1344.42万元 虚减财务费用576.75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1921.17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8.91% 虚增净利润1525.82万元 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绝对值的49.06%[1] - 2023年虚减营业成本1355.82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1355.82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3.72% 虚增净利润1044.14万元 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200.38% 且2023年净利润由亏损转为盈利[1]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 -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 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4] - 公司表示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将引以为戒并加强内部控制流程建设[4] 惠伦晶体违规详情 - 公司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 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是2021年及2022年存在虚构采购与销售业务、未按实际情况确认收入等情形[5]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 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5]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36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5.79% 虚减利润总额140.89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0.91%[5] - 公司披露的2021年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5]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6] -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 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不变 仍为20%[8] - 公司表示将吸取教训 加强内部治理规范性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8]
财务造假,两家A股公司将被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