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以特定股本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7,080,075.60元 [1] -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 分派方案实施的具体股本基数与调整 - 分派方案以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2,386,293,256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13,447,300股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045,200股后的股本2,370,800,756股为基数 [1] - 自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2,045,2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2,386,293,256股减至2,384,248,056股 [2]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3,447,30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实际参与分派的股本基数为2,370,800,756股 [4] 除权除息安排与计算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2月17日 [4] -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现金股利0.0994359元 [8] - 按含回购股份的总股本2,384,248,056股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为0.994359元 [8] 现金红利派发对象与方法 - 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12月16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5]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2月17日划入其资金账户 [6] - 部分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7] 差异化征税安排 - 对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扣税后每10股派0.90元 [4]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 [4] - 个人投资者持股期限1个月(含)以内,每10股需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每10股补缴0.10元;持股超过1年则不需补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