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受贿11.08亿余元,原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白天辉被执行死刑
每日经济新闻·2025-12-09 04:11

案件判决与执行 - 罪犯白天辉于2025年12月9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1] - 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白天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4] - 白天辉上诉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4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5] -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核准了维持死刑的刑事裁定 [3] 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14年至2018年,白天辉利用在华融系多家公司担任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和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 [3] - 在此期间,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3] - 法院认定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3][4] 量刑考量与法律程序 - 尽管白天辉有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提供重要线索的重大立功表现,但法院综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认为不足以从轻处罚 [4]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3]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罪犯白天辉宣判并执行死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