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平潭兴证鑫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期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将其投资的平潭兴证鑫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退出期延长两年至2027年12月31日,旨在为已投项目寻求更合适的退出时机,以保障合伙人利益 [5][6][7] 基金设立与历史沿革 - 2018年4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与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伍文祥共同投资设立兴证鑫泽基金,基金总规模为15,000万元人民币 [2] - 2018年7月,该基金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2] - 2018年12月及2019年3月,基金原合伙人伍文祥及后续合伙人赵娜先后将其持有的1%基金份额(对应150万元认缴出资额)以0元人民币转让,最终由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3] - 2019年4月,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编码为SCX409 [3] - 2023年4月,公司董事会曾决议将基金的投资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退出期相应顺延至2025年12月31日 [4] 本次延长退出期具体情况 - 根据合伙协议,基金经营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原定退出期为2年,但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将退出期适当延长2年 [5] - 执行事务合伙人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将基金的退出期延长2年至4年,即产品期限维持至2027年12月31日不变 [6] 延长退出期的影响与考量 - 延长退出期是基于基金整体运作情况,因部分已投项目暂未退出,此举有利于为项目寻求更合适的退出时机和方式,以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并保障合伙人利益 [7] - 此次延长退出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