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港澳药械通”第四批指定机构名单发布 深圳市新增7家医院
深圳商报·2025-12-08 17:25
政策与名单更新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2月8日联合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四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 [2] - 第四批新增了27家指定医院 同时有44家医院通过资质复核 另有1家医院因停业被移出名单 [2] - 目前“港澳药械通”政策下的指定医疗机构总数已达到71家 [2] 政策内容与目标 - “港澳药械通”政策允许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指定医疗机构经审批后 使用临床急需且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 以及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 [2] - 该政策旨在满足临床急需 并引入港澳已使用的先进药械 [2] 实施历程与成果 - 广东省自2021年正式实施“港澳药械通” 并分别于2021年8月、2023年2月、2024年9月公布了前三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 [2] - 截至目前 通过该政策已先后获批引进使用港澳药品和医疗器械达140个品种 累计惠及患者约1.7万人次 [2] 深圳地区新增机构 - 第四批名单中 深圳市有多家医院入围 包括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大学总医院、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等 [1] - 这些新增指定医疗机构均为三级医院 分布在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龙岗区、南山区、盐田区等多个区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