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地!嘉兴七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罚8.88万元
齐鲁晚报·2025-12-08 14:08
公司违规事件概述 - 嘉兴七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被行政处罚 [1] - 处罚机关为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罚款金额为8.88万元人民币 [1][2][3] 违法事实详情 - 违法行为始于2020年11月25日 地点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嘉兴市第二医院新院区北侧的栖贤路 [2][3] - 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总面积为5920平方米 [2][3] - 非法占用的土地中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面积为5920平方米 且非基本农田 [2][3] 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 责令公司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5920平方米土地 [2][3] - 要求公司与南湖区七星街道建新村村集体协商处置5453平方米建设用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3] - 没收在非法占用的467平方米符合规划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其中涉及耕地86平方米 其他农用地381平方米 [2][3] - 对非法占用的5920平方米土地 按每平方米15元人民币的标准处以罚款 合计88800元人民币 [2][3] 处罚依据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第七十七条 [2][3] -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二条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