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不免责!投行被罚没1698万元 两名保代分别被罚150万元
上海证券报·2025-12-08 00:50

事件概述 - 第一创业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因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被江苏证监局处以合计约1698万元的罚没款,两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各被罚款150万元 [2][4][6] 监管处罚详情 - 江苏证监局于12月5日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一创投行在持续督导期间存在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及归还情况、未按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导致文件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履行督促及报告义务等违法行为 [5][6] - 具体处罚为:责令一创投行改正并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24.5万元,并处以1273.59万元罚款,合计约1698万元 [6] - 保荐代表人宋垚、范本源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各罚款150万元 [6] - 公司表示已督促一创投行诚恳接受处罚并深刻反思整改,强化执业质量管控 [6] 事件背景与关联方 - 涉事项目为鸿达兴业于2019年12月发行的可转债,发行总额24.27亿元,一创投行为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9] - 鸿达兴业因行业不景气及债务危机,其股票已于2024年3月18日被深交所摘牌,其集团公司已于2024年4月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9] - 今年6月,鸿达兴业及8名相关责任人已先被江苏证监局处罚,其中公司被罚1850万元,实控人周奕丰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10] 监管导向与行业影响 - 资深投行人士指出,此案例体现了监管压严压实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履职责任的导向,警示券商避免重保荐、轻督导的情况 [4] -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压实资本市场“看门人”责任及对中介机构失职行为“零容忍”的坚定决心 [10]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第一创业公告称,该违法行为未导致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公司及一创投行经营情况正常,拟处罚事项不会对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