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对225个快递“仅退款”,然后转售商品,还高调“炫富”!商家损失5.4万余元后报警,律师:她可能面临多年刑期
每日经济新闻·2025-12-07 14:12

事件概述 - 一名买家刘某被商家曝光,利用电商平台漏洞,通过6个账号在半年内对331个订单发起“仅退款”,涉及225件商品,导致商家损失超过5.4万元人民币 [1] - 该事件在社交媒体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相关话题仅退款225个快递女子打造富婆人设于12月7日登上微博热搜 [6] - 目前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卫山派出所已受理此案 [11] 欺诈手法分析 - 刘某的欺诈手法为:在快递签收前,对高价商品申请“仅退款”以拦截快递,随后将低价商品的快递面单与高价商品交换,从而将低价商品冒充高价商品退回 [2] - 刘某将诈骗所得物品在二手平台和粉丝群内低价销售,并通过营造供不应求的氛围及在群内高调“炫富”来打造“富婆”人设 [2][6] 事件影响与各方反应 - 事件曝光后,多位商家私信受害者时女士,表示遭遇了相同情况,经核对地址后发现为同一人所为 [9] - 刘某在事后曾试图向时女士转账5万元人民币(分两次,分别为2万元和3万元)以求和解,但被时女士拒绝 [9] - 网友评论中,部分观点认为刘某应被严惩,也有观点指出快递员或驿站未尽到保护义务,同样负有责任 [7] 法律定性分析 - 律师指出,该行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使用更换快递面单等隐秘手段骗取财物,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3] - 根据律师分析,刘某的实际犯罪所得可能不低于2万至3万元人民币,而诈骗罪的入罪金额门槛为3000至1万元人民币,对应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金额达到3万元人民币以上,则属于“数额巨大”,将面临3至10年有期徒刑 [13] - 对于快递员或驿站的责任问题,律师认为,若无明知或串通行为,则无需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该行为属于独立的违法犯罪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