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9个易错情形
搜狐财经·2025-12-07 06:23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指南 - 纳税人需在每年12月对次年享受的7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信息确认 包括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2] 子女教育扣除易错点 - 父母为同一子女填报的合计扣除比例不得超过100% 可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 且一个纳税年度内方式不可变更 [2] - 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后 必须及时在个税App录入终止时间 否则不得继续享受扣除 [3] - 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时 需及时上传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及留学签证等佐证资料 [3] 继续教育扣除易错点 - 参加自学考试 需在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后 方可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而非从报名当月开始填报 [4] -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 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5]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易错点 - 婚后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夫妻双方约定后仅能由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另一方不得扣除 [6]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7] 住房租金扣除易错点 - 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无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仅能由作为承租人的一方填报扣除 双方不得同时填报 [8] 赡养老人扣除易错点 - 赡养人为非独生子女时 即使兄弟姐妹已退休或无赡养能力 纳税人均不得按独生子女标准填报扣除 [9] - 被赡养人指年满60周岁的父母 或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 外祖父母 子女健在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符合扣除条件 [10]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易错点 - 父母为同一婴幼儿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时 双方填报的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 可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11] - 纳税人照护未满三周岁子女的相关支出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