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试点“跨界融合”(政策速递)
人民日报·2025-12-06 00:04

政策核心与目标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署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确定北京、天津、唐山等39个试点城市 [1] - 试点旨在探索两行业在机制、政策、平台、模式上的创新,以整体提升制造业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1] - 人力资源服务业作为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在促进就业、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方面有积极作用 [1] 行业基础与试点城市选择 - 截至2024年底,全国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7.4万家,从业人员109万人 [1] - “十四五”期间,人力资源服务业年均服务劳动者3亿人次,服务用人单位5000余万家次 [1] - 39个试点城市中,东部地区15个、中部地区9个、西部地区12个、东北地区3个,覆盖经济大市和制造业重点区域 [2] - 试点城市普遍具备大规模制造业集群、发达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基础、丰富的教育人才资源和较强的区域示范作用 [2] - 这些城市的制造业年产值规模体量大、吸纳就业能力强,产业涉及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等重点领域 [2] 试点方向与实施路径 - 试点城市将聚焦制造业重点领域,结合本地产业基础确定1到3个细分行业作为试点方向 [2] - 试点将差异化探索产业升级与就业促进高效协同的创新路径,破解制造业人力资源供给短板 [2] - 将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重点选择制造业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开展试点 [2] - 计划打造招聘用工联合体、跨企业培训联合体和创新联合体 [2] 技术赋能与监管保障 - 强化技术赋能,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提高制造业领域人力资源供需匹配效率 [3] - 将创新融合发展场景,培育制造业人力资源服务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 [3] - 对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依法打击虚假招聘、就业歧视、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