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应守好“钱袋子” 远离虚拟货币
证券时报·2025-12-05 22:33

监管政策与定性 -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不能作为货币在境内流通使用 [1] -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监管机构明确坚持禁止性政策 [1] - 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1] 对会员单位的要求 - 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 [1] - 会员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在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提供相关服务 [2] - 会员单位应多方位开展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 提醒社会公众明辨风险 [2] 非法活动风险警示 - 近期虚拟货币相关概念快速升温 不法分子借机鼓吹交易炒作活动 [1] - 非法活动形式包括打着稳定币 空气币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 "挖矿"幌子进行非法集资 传销诈骗 [1] - 虚拟货币常被用于投机炒作 传销诈骗及转移违法犯罪所得 严重侵害公众财产安全 [1][2] 对社会公众的提示 - 社会公众要高度警惕各类形式的虚拟货币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 [1] - 公众应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切勿参与虚拟货币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及借"挖矿"名义的非法集资 [2] - 提醒公众远离相关活动 以免卷入违法犯罪 守护好自身财产安全 [2]